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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逢即是深渊

重逢即是深渊

重逢即是深渊

作者吃土的面包虫主角沈若陆司珩

评分10分 时间2026-09-27

完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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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重新装修过,但格局没变。后院那棵老槐树还在,已经高过了三层楼。“这里居然还在。”沈若有些意外。“我盘下来了。”陆司珩下车,替她拉开车门,“不许外传,我只是想保留一个能回忆过去的地方。”他带着她走进后院,推开一间厢房。里面布置得很简单,一张茶桌,两把椅子,墙上挂着一幅字——“一期一会”。桌上放着一套汝...
精彩章节

深秋的夜风裹挟着桂花甜得发腻的香气,从露台半掩的玻璃门缝里钻进来。沈若斜倚在二楼露台的大理石栏杆上,左手捏着半杯喝剩的香槟,右手指尖轻轻按揉着发胀的太阳穴。

酒会已经持续了两个钟头,杯盏交错间的虚与委蛇磨得她耳膜发嗡。她今晚穿的是条黑色丝绒长裙,是周明远替她挑的,说“稳妥大方,不抢旁人风头”。她一贯顺着他的意思来。

身后宴会厅的水晶灯折射出碎金似的光,笑声、碰杯脆响、高跟鞋叩在大理石地面的哒哒声缠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,压得人喘不过气。

沈若今天是以周明远妻子的身份到场的——周明远,恒远资本的合伙人,金融圈里小有名气的投资人。她自己本是外资银行的高级客户经理,可在这种场合,没人在意她的职位,所有人都只叫她“周太太”。她打从心底厌恶这个称呼,脸上却半分没露出来。

“若若,过来见见张总。”

周明远的声音从身后飘过来,带着点酒气,还有惯常的不容置喙的理所当然。沈若转过身,脸上早已挂上了恰到好处的微笑。她刚要抬步,目光却越过周明远的肩膀,直直落在宴会厅深处正与人交谈的男人身上。

那人的侧脸在光影里轮廓分明,深灰色定制西装衬得肩背挺拔,领带系得一丝不苟。他正微微颔首听身边人说话,偶尔点头应和,神色淡然而专注。

沈若的心脏骤然缩成一团。

不可能的。

她无意识地攥紧了酒杯,指节泛白。

十二年了,她怎么可能忘得掉那张脸——下颌线利落的弧度、眉心那颗浅淡的小痣、笑起来时左边嘴角总比右边稍高一点的习惯。

可那男人偏偏在这时转过了头。

隔着一整个宴会厅的距离,穿过满场衣香鬓影的人流,他的目光像早就算准了方位似的,分毫不差地落在她脸上。

四目相撞的刹那,沈若只觉得手里的香槟杯像被抽走了所有温度,冰得刺骨的触感从指尖一路蔓延到心口。

陆司珩。

他比大学时候瘦了些,下颌线更显锋利,眼神里沉了许多沉甸甸的东西,是被岁月和野心打磨过的痕迹。可他看她的眼神一点没变——那种专注到近乎偏执的注视,仿佛周遭的喧嚣人群全都不存在,全世界只剩她一个。

沈若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。

“沈若?”周明远已经不耐烦了,“发什么愣?”

“来了。”她垂下眼睫,跟着周明远往另一边走。经过那片区域时,她用余光瞥见陆司珩微微侧身,像是要往这边走,却被身旁的人拽着继续寒暄。

她没有回头。

可一整个晚上,她都能感觉到那道目光,像一团温热的火,隔着攒动的人群,牢牢烙在她的后背上。

酒会散场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。周明远喝了不少,由司机开车送回家。沈若坐在副驾驶座上,望着窗外流光溢彩的城市夜景飞速往后退,脑子里乱成一团麻。

手机忽然震了一下。

她低头,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:“我是陆司珩。这是我的号码。十三年了,你还好吗?”

十三年前分的手,十二年前彻底断了联系。他用的是“十三年”——不是从今晚重逢算起,是从他们结束的那天开始算。

沈若盯着屏幕,直到屏幕自动暗下去,又因为新消息亮起来,再暗下去。

她没有回复。

到家后,周明远倒头就睡,连衣服都没换。沈若独自在客厅坐了很久,踮脚从书柜最深处翻出个落了薄灰的盒子。

里面是一摞旧照片:大学图书馆门前的合影、操场上偷拍的背影、一张皱巴巴的电影票根——2010年的《盗梦空间》,两张连座票的票根还夹在一起。

她把照片一张张翻完,又原封不动放回去,扣上盒盖,按灭了客厅的灯。

黑暗里,那条没回复的短信像根细刺,扎在心口最软的地方,一碰就疼。

她睡不着。摸过手机,指尖在屏幕上敲了几个字,又删掉,再打,再删。折腾了半天,最后只回了一句:“好久不见。今晚见到你了。一切安好,勿念。”

对方的回复几乎是秒来的:“我不好。”

沈若把手机倒扣在床头柜上,翻了个身闭上眼睛。眼泪悄无声息地渗进枕头里,凉得吓人。

十三年前,沈若十七岁,陆司珩十八岁。他们是大学里人人称羡的一对。

沈若读金融系,陆司珩读计算机系,两栋宿舍楼中间隔着一片小树林。他每天早上都会买好豆浆油条在她楼下等,冬天就把早餐揣在羽绒服怀里捂着,见她下来才从怀里掏出来,笑得眼睛弯成月牙:“还热着呢。”

她问他:“你不冷啊?”

他说:“等你的时候光想你了,浑身都发热。”

沈若那时候觉得,这大概就是爱情最好的模样。

陆司珩不是那种满嘴甜言蜜语的人,可他的好是细水长流的,浸在日子的每一处细节里。她考试周熬夜复习,他就在自习室陪着,帮她去图书馆占座,给她买热咖啡,她打瞌睡时就把自己的外套轻轻披在她肩上。她生理期肚子疼,他笨手笨脚地煮红糖姜茶,被烫了手也咬着牙不吭声。

大二那年暑假,他们一起去青岛旅行。在海边的栈桥上,陆司珩突然单膝跪了下来——不是求婚,是给她系松开的鞋带。

沈若笑他:“神经病啊,我还以为你要干嘛呢。”

陆司珩站起身,认认真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:“沈若,等毕业了,我有能力了,我就娶你。”

海风卷起她的长发,咸湿的空气里全是少年人的赤诚,她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姑娘。

可这份幸福在大四那年的秋天,戛然而止。

陆司珩的母亲查出了胰腺癌晚期。陆家在本地经营着一家中型科技公司,算不得大富大贵,却也是家底殷实的人家。陆母倒下后,陆父忙得焦头烂额,公司又被竞争对手趁虚而入,资金链一下子绷紧,眼看就要断了。

这时候林家伸了援手——那是陆家在生意场上合作了多年的伙伴,条件是联姻。

林家的女儿叫林婉清,比陆司珩小一岁,性子温柔知礼,两家也算门当户对。

陆司珩不肯。他在病房里拉着母亲的手说:“妈,我有女朋友了,我要娶的是她。”

母亲躺在床上,瘦得只剩一把骨头,枯柴似的手攥着他的手腕:“珩儿,妈不想逼你,可公司是你爸一辈子的心血……你爸快撑不住了。婉清那孩子是个好的,你们可以先订婚,等公司缓过来……”

他没答应。

可现实没给他留选择的余地。银行突然抽贷,公司资金彻底告急,陆父一夜之间白了半头。林家的条件也改了:不是订婚,是结婚,而且必须在三个月内办完。

陆司珩找到沈若,那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掉眼泪,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:“若若,你等我两年,最多两年,我一定回来找你。”

沈若那时候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只听见他说要和别的女人结婚。愤怒、屈辱、心口的绞痛搅成一团,她冲他说出了最狠的话:“陆司珩,你把我当什么?备胎吗?你要结就结,以后别来找我了。”

她转身就跑,没听见他在身后撕心裂肺的喊声。

后来她从共同的朋友嘴里拼凑出了全部真相,可已经太晚了——陆司珩已经和林婉清领了证。

而沈若,在赌气和心碎的双重折磨里,答应了追了她很久的学长周明远的求婚。

周明远那时候对她是真的好,好到她以为自己能把过去彻底翻篇,重新开始。

可事实证明,带着赌气开始的婚姻,注定要以荒凉收场。

婚后第一年还算甜蜜。周明远是典型的“别人家的丈夫”:事业有成,长相周正,会赚钱,纪念日也记得送花。可沈若慢慢发现,他的好是有条件的——她必须做个完美的妻子,必须在社交场合给他撑足脸面,不能有太多自己的主见,更不能比他强太多。

她升职成银行最年轻的高级经理那天,周明远半句恭喜都没有,反而冷着脸说:“你这么拼命,让别人怎么看我?”

她以为他在开玩笑,可他没有。

从那以后,冷暴力就开始了。不主动说话,不过问她的心情,连碰都很少碰她。床上那点事像完成任务似的,结束后他甚至会立刻背过身去刷手机。沈若试着和他沟通,换来的永远是一句“你别想太多”。

再后来,她发现了他在外边的女人。

第一次是衬衫领口的口红印,第二次是手机里没来得及删的暧昧短信,第三次是她亲眼看见他搂着个年轻姑娘从酒店出来。

她没闹。只是那天晚上,平静地问了一句:“你是不是在外边有人了?”

周明远瞥了她一眼,说:“你管好自己就行。”

不是否认,不是解释,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“你管好自己就行”。

沈若只觉得自己这段婚姻像个彻头彻尾的笑话。

可她没提离婚。不是放不下,是不知道离了婚该往哪儿去。父母远在老家,她不想让他们跟着操心;身边的朋友圈子几乎全是周明远生意场上的关系,离婚就意味着整个社交圈的坍塌。更重要的是,她心里有个角落,始终藏着另一个人的影子——她知道这样不道德,知道自己不该在婚内想着别的男人,可她控制不住。

所以她就这么沉默地熬着,把“周太太”该做的事都做得滴水不漏,一天又一天。

直到那场酒会,直到那个猝不及防的转身,直到压抑了十二年的情绪像决堤的洪水,铺天盖地涌了过来。

那一夜之后,沈若连着三天没回陆司珩的消息。不是不想回,是不敢。她怕自己一开口,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防线会瞬间崩塌。

她有家庭,他也有家庭。她早就不是十八岁那个能为了爱情不管不顾的小姑娘了。三十五岁的她,肩膀上扛着的是责任、是道德,是碰都碰不得的禁忌。

可陆司珩的消息还是来了,不是短信,是微信好友申请。

附言只有一句话:“沈若,我不会打扰你。就是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。”

沈若盯着那个申请看了很久。他换了微信头像,是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的书封。她记得这本书,是他们大学时候一起读的。马尔克斯说,爱情是一种病。

她点了通过。

成为好友后,陆司珩没立刻发消息。直到第二天早上,沈若在办公室收到他的信息:“这周五有个科技金融的沙龙,我公司是主办方。有个对话环节缺一位嘉宾,你感兴趣吗?纯粹是工作,没别的意思。”

沈若犹豫了几秒,回复:“我看看日程。”

她当然有空。她只是需要一个说得过去的借口。

两天后,她跟周明远说周五晚上有工作应酬,周明远正低着头跟情人发消息,头都没抬:“嗯,去吧。”

沙龙办在一家私人会所,来的人不多,都是圈里的熟人。沈若到的时候,陆司珩正在台上做主旨演讲。他站在聚光灯下,从容自信,偶尔低头扫一眼提词器,声音低沉清晰,带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。沈若坐在最后一排,远远望着他,心里五味杂陈。

演讲结束后,陆司珩刚下台,一眼就看见了她。他穿过人群走过来,在她面前站定,伸出手:“沈经理,谢谢你能来。”

是官方又客气的商务握手。可他手指扣在她掌心的力度,比寻常的握手重了那么一点点。

“陆总客气了。”沈若抽回手,微笑着说。

对话环节很顺利,两个人配合得格外默契,偶尔对视一眼,又飞快地移开视线,没人看出半点异样。

沙龙结束后,主办方安排了简餐。沈若本想早点走,陆司珩却端着两杯酒走过来,递了一杯给她:“喝一杯?不急着走吧。”

她说不急。

他们站在会所的露台上聊天。一开始聊的都是工作,后来聊到近况,再后来,话题不可避免地滑向了那些被岁月掩埋的旧时光。

“你母亲……还好吗?”沈若轻声问。

陆司珩沉默了好一会儿:“走了。婚前查出来的,婚后半年就没了。临走前还念叨,说对不起你。”

沈若没说话。风刮过来,带着点深秋的凉意。

“若若,”陆司珩忽然改了称呼,声音压得很低,“你幸福吗?”

这个问题,沈若被问过无数次,每次都能熟练地答一句“挺好的”。可此刻站在陆司珩面前,她发现自己半个字都说不出来。

她沉默了足足半分钟,才开口:“婚都结了,谈什么幸福不幸福。”

陆司珩转过身,正对着她。露台上的灯光昏暗,他的眼睛却亮得惊人:“所以你过得不好。”

“我很好。”沈若避开他的目光,“我们都很好。你也有家庭,陆司珩。”

“那不一样。”他说,语气里带着种压抑的执拗。

“有什么不一样?”沈若终于抬眼看他,“你结婚了,我也结婚了,我们都背着别人的期待和责任。有些事,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。”

陆司珩忽然伸出手,握住了她的手腕。力度不大,可沈若整个人像被钉在了原地,动弹不得。他的手心很热,温度从皮肤接触的地方漫开,顺着血管一路烧到心脏。

“至少告诉我,”他的声音有点哑,“当年我求你等我两年,你是不是根本没听见?”

沈若愣住了。

“我在你宿舍楼下站了一整夜,给你打了四十七个电话,发了上百条短信。你一个都没接,一条都没回。后来你朋友告诉我,你说‘让他滚’。”陆司珩的目光里裹着化不开的痛,“我以为你是真的不要我了。若若,我后来才知道,你那天手机摔坏了。可一切都来不及了。”

沈若的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上来。

是啊,她的手机那天摔坏了。她说完那句最狠的话,跑回宿舍就把手机摔在了地上,屏幕碎得像蜘蛛网。等他再来找她的时候,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肯见。等他终于不再来的那天,她才知道,他已经领了证。

就一个误会,毁了两个人的一辈子。

“别说这些了。”沈若吸了吸鼻子,从他手里抽回手腕,“都过去了。”

“过去了?”陆司珩笑得发苦,“我每天都在想,如果那天我没放手,如果我再坚持一下,如果我们……”

“没有如果。”沈若打断他,“陆司珩,我们都是成年人了,别再说这些没用的。谢谢你今天的邀请,我先走了。”

她转身就走,步伐快得几乎是小跑。

身后没有追来的脚步声。只有夜风里,他轻轻飘过来一句话:“沈若,我一定会找到办法的。”

她没有回头。

回到家,周明远不在。

沈若换了鞋,按开客厅的灯,看见茶几上压着张纸条:“出差三天,勿念。”旁边还放着张酒店的便签纸,上面印着另一个城市的名字。

她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去的。

奇怪的是,她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心痛了。就像长在身体里的一块烂肉,疼了太久,神经早就坏死了。反而生出一丝解脱——他不在的这三天,她不用扮演贤妻,不用假装恩爱,不用在他审视的目光下活得战战兢兢。

她给自己泡了杯茶,窝在沙发里刷手机。朋友圈里,陆司珩刚发了条动态,只有一张照片:露台的夜景,远处城市的灯火铺成一片碎星河。

配文是:“错过的,还能找回来吗?”

沈若愣了两秒,手指一划翻了过去。可心脏砰砰跳得厉害,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。

第二天上班,沈若意外收到个快递。拆开一看,是本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。扉页上有一行手写的字,钢笔字迹清瘦有力:“爱是唯一的不治之症。陆。”

沈若把书塞进了抽屉最深处。

之后的日子,陆司珩开始规律地出现在她的生活里。不是纠缠,是恰到好处的存在感。每天早上一句“早安”,晚上一句“晚安”,偶尔分享一首歌、一篇文章、一张风景照。他不说暧昧的话,不逼着她回复,可沈若知道,那些看似随意的分享,每一句都是仔细斟酌过的。

他记得她所有的喜好。分享的歌是她大学时候单曲循环过的,文章是她曾提过的作者写的,风景照里有她最爱的银杏树。

沈若渐渐开始回复他。从最开始的“嗯”,到一个笑脸表情,从一两句话,到深夜里的长谈。他们聊大学时候的趣事,聊这些年各自的经历(刻意避开了婚姻的部分),聊对未来的零星想象。沈若发现,陆司珩变了很多,又好像一点都没变。他变得更稳重、更成熟,更懂得把控自己的情绪,可骨子里那份炽热的、义无反顾的劲儿还在,只是被藏得很深很深。

每一次聊完,沈若都跟自己说:这是最后一次。可下一次,还是忍不住回复。

周明远出差回来的那个晚上,带了一身酒气和陌生的香水味。沈若帮他脱外套时,在衣领上看见了一根栗色的长发。她自己是黑发。

她没质问,甚至没多看一眼,只是把外套扔进了洗衣机。

“沈若,”周明远忽然靠在厨房门口,眼神有点飘,“你是不是瘦了?”

“嗯?”

“脸都尖了。”他说,“别减肥了,本来就不胖。”

沈若愣了一下。这是很久以来,周明远第一次用这种语气跟她说话。不是命令,不是敷衍,是带着点温度的关心。

可那点温度很快就被他下一句话浇灭了:“下周我妈生日,你准备一下,礼物买贵点的,别丢我的脸。”

“好。”沈若应了一声,继续低头洗碗。

那天晚上,沈若躺在周明远身边,睁着眼睛看天花板。身边的男人鼾声渐起,她摸过手机,看见陆司珩发来的消息:“在干嘛?”

她回:“躺着,睡不着。”

“想我了?”陆司珩发了个狗头表情包,是半开玩笑的语气。

沈若本该发个翻白眼的表情糊弄过去,可那天不知怎么了,也许是周明远的冷漠终于彻底耗光了她的耐性,也许是心里的防线早就溃不成军。

她敲了四个字,点了发送——“我想你了。”

发出去的瞬间她就后悔了,想撤回,可消息已经显示已读。

对方正在输入……持续了很久,久到沈若以为他不会回了。然后一条语音发了过来。

她不敢外放,把手机贴在耳朵上点开。

陆司珩的声音低沉而克制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:“沈若,你知不知道我等这句话,等了多久?”

她没回复,把手机扣在胸口。心口像有一万只蝴蝶在扑腾,又像有把钝刀在一下一下地割。是甜的,也是疼的。

第二天上班时,沈若收到了陆司珩约她见面的消息:“周五下午,我知道你休假。有个地方想带你去,不勉强。”

她没犹豫太久,回了一个字:“好。”

周五下午两点,陆司珩的车停在沈若公司楼下。是辆黑色的低调SUV,不是招摇的豪车,可懂行的人都知道价格不菲。沈若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,系好安全带,没敢看他。

“去哪儿?”她问。

“去了就知道了。”

陆司珩开车载着她穿过市区,上了高速,又转下高速,最后拐进一条两旁种满梧桐树的小路。深秋的梧桐叶落了一地,车轮碾过去发出沙沙的轻响。

车停在一栋老旧的茶楼前。沈若一眼就认出来了——这是大学时候他们常来的地方。茶楼换了招牌,重新装修过,可格局没变。后院那棵老槐树还在,已经长得比三层楼还高。

“这里居然还在。”沈若有些意外。

“我盘下来了。”陆司珩下车,绕到她这边拉开车门,“别往外说,我就是想留个能回忆过去的地方。”

他带着她往后院走,推开一间厢房的门。里面布置得很简单,一张茶桌,两把椅子,墙上挂着一幅字——“一期一会”。桌上摆着一套汝窑茶具,还有一盘她大学时候最爱吃的桂花糕。

沈若在桌前坐下,陆司珩倒了两杯茶。茶香袅袅升起来,两个人对坐着,谁都没先开口。

“为什么带我来这儿?”沈若先打破了沉默。

“因为,”陆司珩看着她的眼睛,“在这里说过的每一句话,都是真的。”

安静了很久。

“陆司珩,”沈若端起茶杯,没喝,只是捧在手心取暖,“我们这样……不对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“你知道什么?你知道出轨意味着什么吗?你知道如果被人知道了,我的工作、我的名声、我的……”

“我都知道。”陆司珩打断她,声音不大,却每个字都掷地有声,“你以为我没想过吗?沈若,我想了十二年。十二年来我没有一天不在想你,可我知道你结婚了,知道你有自己的生活,所以我一直忍着。可那天在酒会上见到你,我看见你笑的时候眼底没光,你瘦了,你说话的时候会下意识攥手指——那是你紧张才会有的小动作,以前只有考试的时候你才会这样。”

他顿了顿,声音放得更轻:“你过得不快乐。我也不快乐。两个不快乐的人,为什么要接着折磨自己?”

沈若的眼眶红了,却咬着唇没让眼泪掉下来。

“我们可以慢慢来。”陆司珩伸出手,覆在她捧着茶杯的手上,“我不逼你。但至少,给我一个机会,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。如果我们真的试过了还是不行,我绝不纠缠。”

窗外的梧桐叶一片一片往下落。

沈若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,滴在茶杯里,荡开一圈细碎的涟漪。她抬起头,看着陆司珩的脸——这张她曾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的脸。眉心的痣,下颌的弧度,左边嘴角比右边稍高的习惯性微笑。一切都和记忆里的样子重合,又多了十二年的风霜痕迹。

“陆司珩,”她说,声音轻得像叹息,“你别后悔。”

他握住她的手,轻轻翻转过来,十指相扣。

“我最后悔的事,”他说,“就是十二年前,放开了你的手。”

他们在那间茶室里待到天黑。没做什么出格的事,只是聊天、喝茶、吃桂花糕。偶尔沉默,偶尔对视,偶尔他伸手替她拢一下耳边的碎发。那种小心翼翼又亲密无间的氛围,比任何肉体接触都更让人心跳加速。

离开的时候,陆司珩在门口拉住她。

“沈若,”他低头看着她的眼睛,“从今天起,我不会再让你一个人了。”

沈若没回答,却踮起脚,吻了他。

很短的一个吻,像是试探,又像是确认。然后她松开他,说:“送我回去吧。”

车停在她家楼下时,两个人都没动。车里很安静,只有引擎熄火后滴滴的提示音。

“下周三,”陆司珩说,“我在之前第一次约你说的那间高层公寓等你。有一整面落地窗,能看见整个城市的夜景。”

沈若看着他,点了点头。

她下车,走进楼道,没有回头。可她知道他在身后看着,直到她家的灯亮起来,车才缓缓开走。

那天晚上,沈若做了一个决定。

周三是他们约好的日子。

那间高层公寓在市中心的一栋大厦里,陆司珩以朋友的名义租下来的,付的是现金,没留任何电子记录。他做事谨慎到近乎偏执,从不在手机里留暧昧信息,通话记录永远清空,见面的地点也从不重复。

沈若有时候觉得,他们这不像是在谈恋爱,倒像是特工接头。可正是这种小心翼翼的禁忌感,让每一次见面都带着让人上瘾的张力。

第一次去公寓是周三下午。沈若请了半天假,说有私事要办。周明远没多问。她搭地铁到约定的站点,又换乘出租车绕了两个街区,才到那栋楼楼下。

陆司珩在楼下等她,穿了件白色衬衫,袖子卷到小臂,手里拿着一束小雏菊——是她最喜欢的花。

“你搞得跟谍战片似的。”沈若接过花,忍不住笑了。

“怕给你惹麻烦。”陆司珩说,“进来吧。”

公寓不大,可布置得很用心。客厅有一面巨大的落地窗,城市的景色像一幅流动的画铺展开来。窗边放了张懒人沙发和一个小茶几,茶几上摆着茶、新鲜水果,还有几本她喜欢的杂志。卧室的门关着,没有刻意展示。

“我每周过来打扫一次,”陆司珩说,“没请保洁,都是自己收拾的。这里以前只有我知道,现在多了你。”

沈若站在落地窗前,望着远处林立的高楼,忽然觉得有点不真实。一个月前,她还是个日复一日过着平淡日子的已婚女人。现在,她站在另一个男人的秘密公寓里,心里揣着罪恶感,却又有种久违的、鲜活的心跳。

陆司珩从背后靠近,却没碰到她。他站在她身后半步的位置,呼吸轻轻拂过她的发顶。

“喜欢吗?”他问。

“喜欢。”沈若轻声说,然后转过身,面对着他。

他比她高出大半个头,她得微微抬着下巴才能望进他的眼底。那双眼眸里没有半分灼人的欲念,反倒盛着沉甸甸的、近乎虔诚的柔意。“陆司珩,”她唤他的全名,声音轻得像飘在风里,“你可得想明白。”“我早想透了。”他话音刚落,便低下头,唇瓣轻轻覆上她的。

这个吻和茶楼门外那点试探的触碰全然不同。它温长又细密,裹着十二年攒下的思念与克制,沉甸甸地压在心上。他的掌心托着她的脸颊,拇指指腹缓缓蹭过她的颧骨,动作轻得像在碰一件稍用力就会碎的稀世珍宝。沈若闭紧了眼,指尖死死攥着他衬衫的前襟,指节都绷得泛了白。有些事一旦开了头,就再也收不住势了。

那天下午,他们没再越界。只是挨在一起坐在落地窗前的绒毯上,看天上的云慢悠悠地飘来飘去,偶尔交换一个浅吻,偶尔扯几句没要紧的闲话。陆司珩的胳膊松松揽着她的腰,她的头轻轻靠在他肩头。沈若忽然觉得自己像艘在惊涛骇浪里漂了不知多久的船,终于寻到了能稳稳停靠的港湾。

“别走了。”他凑在她耳边低声说,气息扫过耳廓,有点痒。“得走的。”她闭着眼答,声音软得像化了的棉花糖,“明天还要上班呢。”“我说的不是这个。”他顿了顿,语气沉了些,“别回那个家了。”

沈若猛地睁开眼,抬脸看他。他的神情格外郑重,半点玩笑的意思都没有。“陆司珩,别逼我。”她坐直身子,指尖不自觉绞着衣角,“我没你那么有勇气。”“我不是勇敢,”他望着她,眼底翻涌着她读不懂的情绪,“我是等不及了。”

“那就接着等。”沈若站起身,抬手理了理有些发皱的衣摆,语气里带着点自己都没察觉的慌乱,“我该回去了。下周三,还是这个时间。”

陆司珩也跟着起身,送她到玄关门口。临出门前,他忽然攥住她的手腕,低头在她手背上印下一个极轻的吻。“路上注意安全。”

这样的日子一晃就过了两个月。每周三下午,沈若都会准时出现在那间公寓,和陆司珩待在一起。他们凑在一起聊天,翻各自喜欢的书,靠在沙发上听老歌、看老电影,偶尔也会做些恋人间常做的亲密事。可更多时候,沈若觉得他们更像在给彼此疗伤。她跟他倒工作上的糟心事,他就耐着性子帮她捋清思路想办法;他跟她聊创业路上的磕磕绊绊,她就安安静静坐在旁边听着。他们就像两块量身定做的拼图,严丝合缝地嵌在了一起。

沈若整个人都悄悄变了模样。脸颊上慢慢透出了红润的光泽,眼尾总沾着点藏不住的笑意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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